是笨比小狗
【糖刀预警!!!】
故人辞
方士谦一直都过得还不错。
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的。
朝九晚五,外企高薪,穿着光鲜亮丽,日常出入各种高档酒会。
人人都羡慕的生活。
不过像这样的成功人士,居然还是个单身青年。
像是理所当然的,他的亲朋好友,以至客户,都会与他有意无意地提起一些关于终身大事的事。
每次听到这些,他总是端起与平时工作时同样的职业微笑,心领别人的好意。
他可不是什么单身青年。
他心里已经有人了。
喜欢了好久的一个人。
那个人的名字,
叫王杰希。
从第一次,从丧尸群中被王杰希护下的方士谦看到王杰希的那时,他就有一种预感:他们两个,定是天生一对。
可惜他只看到了开头。
他不知道爱一个人,是这么的难。
甚至,他会为了王杰希,而情愿付出生命。
还好,他们是被红线给紧紧绑在一起的。
还好,他们都还记得从前,还记得对方。
之后的每一世,他们都一起度过。
无论太平盛世,抑或乱世将倾。
可他不知道,王杰希也可观天象。
而那年,王杰希在方士谦眼里看到的,是难以言说的未来。
于是,已经不知道度过了多少光阴的王杰希,在某一个轮回,突然消失不见。
方士谦快疯了。
他不知王杰希身处何方,更不知如何找回王杰希。
但他相信,终有一天,他会等到的。
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。
生生世世,未能得见。
他不是没想过一走了之。可每当这时候,他又会想到,他要等的人,或许就在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,他就又放下了手里的剑。
那是王杰希的剑,名唤“凌风”。
这名字,是他随便取的,王杰希却就这么叫了起来。
于是他还在等。
方士谦在城郊的别墅里,方士谦正坐在客厅桌前磨墨。活了那么久,还是很喜欢写字。
因为他的字,是王杰希一笔一划手把手教出来的。
写罢最后一个字,落笔,放在一旁的笔架上。
看着纸上的字,他揉揉腕,不自觉地噘起了嘴,随后又低头闭眼,兀自笑了,头歪到撑在桌上的左手手背上。
头稍稍用力,向后靠在沙发垫上,反弹力让他眨眨眼,但没睁开。
他现在心乱如麻,没人比他更清楚了。
但却又偏偏是他,唯独不懂如何解结。
他苦笑几声,清泪从他眼角滚落。
[我现在整个人都在想你,
你说怎么办才好呢?]
“王杰希啊王杰希,”
“你不放过自己,你放过我,行吗……”
[情不敢至深,恐大梦一场
卦不敢算尽,畏天道无常]